联系电话:0917-3122826
邮  箱:sxqhjg@163.com
地  址:陕西宝鸡市宝光路1号兴欣大厦东单元1802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关于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要求,现就陕西省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附件2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等行为,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陕西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1.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17:00;

    2.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15日17:00;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7日09:00-3月15日17: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程序,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网上注册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近期照片,完成注册。(只有经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4.报名工作是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平台上进行的,考生缴费确认后,原则上不可更改信息。若确需更改信息,可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缴费。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网上报名系统的档案库只包括有效年度的报考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将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

    1.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西安市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四楼027室,联系电话:029-87283010。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对该单位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其下一年度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给予2年禁考的处罚。

    (四)收费标准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生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89号)的规定,(1)报名费每人20元;(2)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63元,一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75元。

    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17:00时。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7日、5月13、14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关信息详见附件5;考试使用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三)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知识题、作图题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文具和工具,详见附件6。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严禁将各种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报考人员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时,须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同时,为帮助考生做好2017年度建筑师资格考试准备工作,请考生下载并认真阅读《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

    报考人员应考时须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 201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清单

          4.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5.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6. 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业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