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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6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主持,副主任郭青、梁宏贤、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安排意见,召开时间拟定于7月29日,会期3天。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测绘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封山禁牧条例修订草案、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陕西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陕西省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审查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省政府关于陕西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汉中市张骞墓保护条例》;审议人事议案等。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省法院副院长谭晓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苏继敏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座谈会精神等。(记者 耿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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