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17-3122826
邮  箱:sxqhjg@163.com
地  址:陕西宝鸡市宝光路1号兴欣大厦东单元1802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7月1日起我省再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记者5月27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省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下调省内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本次调价,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4.75分和3.17分,年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约11.94亿元。本次调价加上今年4月1日调价,陕西电网和榆林电网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分别降低6.93分和6.5分,各电压等级用户用电价格降幅均达到10%以上,全省年降价总金额约17.97亿元,可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为我省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程靖峰)

责任编辑:小米   审核:长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