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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实施城镇燃气安全网格化监管的通知》
       本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夯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全覆盖、全方位、条块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监管网格,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日,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城镇燃气安全网格化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在全省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领域建立市(区)、县(区)、企业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监管职责,各网格长、网格员对下一级网格长、网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层层压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网格要全面掌握责任区域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情况,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整治。要设置网格化监管信息公示牌,将企业或场站等所处的网格、基本信息、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信息及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告知,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社会知晓度,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通知》要求,20222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划分监管网格,明确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网格化监管的职责、工作内容。认真梳理辖区城镇燃气场站、设施,液化石油气企业和用户端清单,重点要建立燃气企业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老旧小区燃气安全、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居民燃气使用等安全管理台账。20223月起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市(区)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做到城镇燃气场站、设施,液化石油气企业和用户端清单以及监管责任的动态调整,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各环节链条都处于严格监管之下。
  《通知》指出,各级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全面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安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压实压细工作职责。要组织城镇燃气企业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切实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将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模式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协调联动,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工作效能。要成立燃气安全专家团队,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本地区燃气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全面摸底排查,抓实抓好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问题隐患台账清单和整改台账清单,确保燃气安全。(厅管理处供稿)
 
                           责任编辑/付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