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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成功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本网讯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法学会印发《关于表彰陕西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的决定》,省住建厅报送的“陕西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成功入选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近年来,省住建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陕西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及时启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立法调研,在掌握全省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后,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次配合原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法工委开展立法调研和修改活动,按照立法进程全力推动立法工作,确保了《条例》顺利出台。
  《条例》既是一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法”,也是一部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生法”,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对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做好行业法规宣传贯彻,不断提升住建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厅法规处供稿)
 
                           责任编辑/何蓉